据交通部网站11月15日消息:为积极推进现代化道路运输业发展,根据《交通运输“十二五”发展规划》,交运部编制了《道路运输业“十二五”发展规划纲要》,并予以印发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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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十一五”道路运输业发展回顾:相比2005年,2010年货运量增82.4%

 

2010年与“十五”末道路运输发展情况对比表
分类 具体指标 2005年 2010年 增长幅度
运营货车 营运货车数量(万辆) 587.2 1050.2 78.9%
货物运输 货运量(亿吨) 134.2 244.8 82.4%
货运量在综合运输体系中占比(%) 72.1% 75.5% 3.4个百分点
货物周转量(亿吨公里) 8693.2 43389.7 3.99倍
货物周转量在综合运输体系中占比(%) 10.8% 30.6% 19.8个百分点
国际道路运输完成货运量(万吨) 973.0 2963.09 304.5%
运输结构 普通货运业户占比(%) 85.4% 85.3% -0.1个百分点
集装箱运输业户占比(%) 0.07% 0.14% 0.07个百分点
载货汽车平均吨位(吨/辆) 4.0 5.7 42.1%
专用载货汽车占比(%) 4.1% 5.1% 1个百分点
货运站场 货运站年平均日换算货物吞吐量(万吨/日) 513 742.5 44.7%
运输辅助业 机动车维修业户(万户) 34.6 40.5 17.1%
物流服务经营业户(户) 4203 16536 2.93倍
信息配载经营业户(户) 16526 22006 33.2%
站场经营业户(户) 20817 29136 40%

制表 360che.com 卡车之家

 

发展现代道路运输业的重点:货运组织集约化、管理服务精细化

      “十二五”期间,全行业将重点以“五化”建设为切入点,全面推进现代道路运输业的发展:城乡客运一体化、货运组织集约化、管理服务精细化、依托载体信息化、发展方式低碳化。

      其中货运组织集约化要求,以推进道路货运业与物流业的融合为重点,加快形成组织方式先进、服务功能拓展、产业链条延伸、集约程度和产品附加值高的道路货运发展模式。

“十二五”时期道路运输业发展主要指标:更安全、高效、便捷、可靠、绿色

 

“十二五”时期道路运输业发展主要指标表
类别 指标 2010年 2015年 属性
更安全 营运车辆万车公里事故件数和死亡人数年均下降 3% 约束性指标
更高效 货运量(亿吨) 244.8 300 预期性指标
货物周转量(亿吨公里) 43389.7 58400 预期性指标
营运货车实载率 50% 60% 预期性指标
甩挂运输拖挂比 1:1.2 1:2 预期性指标
重型货车所占比重 21.56% 25% 预期性指标
专用货车所占比重 5.12% 10% 预期性指标
厢式货车所占比重 19.09% 25% 预期性指标
更便捷 维修救援平均到达时间(50公里以内) 1小时 预期性指标
更可靠 质量信誉考核AA及以上企业所占比重 90% 预期性指标
运输服务满意率 90% 预期性指标
货损货差率 5‰ 预期性指标
车辆维修返修率 3% 预期性指标
更绿色 营运客货车辆燃料消耗限值达标率 100% 约束性指标

营运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降低
(与2005年相比)

12% 约束性指标
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降低(与2005年相比) 11% 约束性指标

制表 360che.com 卡车之家

 

促进货运物流发展重点培育现代物流企业、甩挂运输试点工程、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

      培育现代物流企业:各省(市、区)交通运输部门要选择一批具备良好条件的道路货运企业,通过对其物流信息化建设、物流设施装备更新的引导和扶持,鼓励其延伸物流服务,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。

      甩挂运输试点工程:在全国组织开展部、省两级甩挂运输试点工程。择优推荐具有较大资产规模、管理规范、社会信誉好、有稳定的甩挂运输业务需求,有一定的甩挂设施装备条件的企业作为试点对象,重点对试点企业(项目)的甩挂作业站场设施和信息管理系统改造、甩挂运输车辆购置更新给予资金补助和政策扶持,通过试点推动、示范引领,大力促进甩挂运输发展。

      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:加强政策引导,积极争取各方面资金支持,引导干线公路营运货车向重型化、轻质化、标准化方向发展。

重点建设公路客运站场和综合客运枢纽、物流园区和公路货运枢纽

      重点建设公路客运站场和综合客运枢纽、物流园区和公路货运枢纽。将在全国196个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城市,共建设200个左右的具有综合物流服务功能的物流园区或公路货运枢纽。

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。

      为进一步解决货物和劳务税制中的重复征税问题,完善税收制度,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,会议决定,从2012年1月1日起,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,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。(一)先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试点,条件成熟时可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进行试点。(二)在现行增值税17%标准税率和13%低税率基础上,新增11%和6%两档低税率。(三)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,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。试点行业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,并根据增值税特点调整。纳入改革试点的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可按规定抵扣。